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弘扬“公益社会”的办会宗旨,云南省四川商会在云南教育基金会设立云南教育基金会“川商阳光基金”。现将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全日制在校大学本科生,在校就读时间满一年,经过学校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云南籍、四川籍、重庆籍、贵州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和名额分配
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900元,资助名额为1人。
三、评选条件
详见《云南教育基金会“川商阳光基金”评选办法(大学)》。
四、工作步骤和要求
1、3月14--19日,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评议、审核、推荐。
2、3月20--26日,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。
3、3月27日,学院按要求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学生申请表(一份)、推荐学生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处资助办。
云顶4008集团官网学工办
2013年3月15日